摘要: 中國水產頻道報道,跨省調運種豬要求非瘟檢測比例100%!
中國水產頻道報道,
跨省調運種豬要求非瘟檢測比例100%!
7月18日,農業農村部發布《調整跨省調運種豬產地建議有關要求》。
一、調整跨省調運種豬產地檢疫實驗室檢測項目
根據當前生豬生產形勢需要和動物防疫管理工作實際,對跨省調運種豬產地檢疫實驗室檢測項目進行調整,繼續嚴格開展非洲豬瘟實驗室檢測,檢測數量(比例)100%;對口蹄疫、豬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圓環病毒病、布魯氏菌病等5種動物疫病,在種豬場日常監測的基礎上開展風險評估,不再進行實驗室檢測。在非洲豬瘟實驗室檢測方面,采集的血液樣品可按照一定的生豬數量進行混樣,具體混樣數量可根據有關技術指標科學確定;樣品送檢前至種豬調出前對擬調運種豬采取隔離觀察措施的,檢測時限可以延長至調運前7天。
二、嚴格開展動物疫病風險評估
暫停口蹄疫等5種動物疫病實驗室檢測期間,各地要加強對種豬場的動物疫病風險評估,風險評估達到要求的,方可對其跨省調運種豬出具動物檢疫證明。請各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制定本省份的種豬場動物疫病風險評估方案,評估病種應當包括口蹄疫、豬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圓環病毒病、布魯氏菌病等動物疫病,評估內容應當包括區域動物疫病流行病學調查情況、種豬場防疫條件、養殖檔案記錄、有關疫病日常檢測情況等。由輸出地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按照種豬場動物疫病風險評估方案,對種豬場開展風險評估。評估結果有效期不超過3個月。
三、規范落實輸入地隔離觀察要求
跨省調運種豬到達輸入地后,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要監督種豬貨主落實動物防疫主體責任,嚴格執行隔離觀察有關措施,指導種豬貨主簽訂承諾書、建立隔離觀察臺賬記錄,確保種豬安全和可追溯。
“我國非洲豬瘟疫情總體可控”
7月17日,農業農村部牽頭組織召開應對非洲豬瘟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機制會議。
會議指出,在各地各有關方面共同努力下,我國非洲豬瘟疫情總體可控,生豬基礎產能沒有出現“斷崖式”下降,但當前非洲豬瘟防控和穩定生豬生產形勢依然復雜嚴峻,部分地方出現松懈厭戰情緒,生豬產能仍在下滑,外疫傳入壓力持續加大,必須進一步壓實責任、落實措施。
會議要求,緊緊圍繞《意見》貫徹落實,切實抓好各項重點工作落實。
一要抓好養殖、運輸、屠宰、加工經營、境外疫情防堵等環節全鏈條風險管控。
二要抓好防疫體系能力建設,盡快補齊防疫基礎設施短板,優先保障非洲豬瘟防控工作經費。
三要抓好穩生產保供給工作,加大對生豬規模養殖的支持力度,穩定信貸支持,及時兌付保險理賠款,提振養殖信心。
四要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屠宰販賣病死豬及其制品等違法違規行為,維護生豬產業正常生產流通秩序,保障養殖場戶合法權益。(本文轉自【農業農村部】。如有版權問題,敬請聯系wx@fishfirs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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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者:農牧前沿,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uubook.net/33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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